我市城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來源:孝感自來水
發布時間:2016/3/3
我市城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生活、非生活用水分別調增到0.95元/噸、1.40元/噸
為落實國家發改委關于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要求,日前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和市建委聯合發文,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增隨水費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按通知要求,我公司對自2016年2月1日起抄見的水量將按新的征收標準代征污水處理費。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規定,促進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今年初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應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通知同時要求,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按國家及省相關政策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和市建委于12月28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孝感城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孝價發[2015]99號,詳見市物價局官網消息),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適當調整城區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為: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0.80元/噸調整為0.9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種用水)由現行0.80元/噸調整為1.40元/噸。
標準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仍隨水費由我公司代征代繳。由于自來水是先使用后付費的,因此自2016年2月1日起我公司抄見的客戶用水量,需按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污水處理費。請廣大客戶給予理解和支持。